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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财长助理:金融分业监管更有效率

2007年08月15日 00:40
T中
该国对内幕交易立法严峻,任何人只要掌握了未经披露的敏感价格信息,便会被认定为内幕人员


  在全球金融混业的趋势背景下,澳大利亚是少数几个维持分业监管的国家之一。8月13日,澳大利亚财长助理克里斯·皮尔斯(Christopher Pearce)接受采访时强调,至少在该国,金融分业监管已被经验证明更有效率。皮尔斯同时介绍了澳大利亚进行内幕交易调查和减税的政策。

不同事务找不同部门更有效
  1998年,澳大利亚将银行、保险、养老金基金的监管划归审慎监管署(APRA)负责,这一部门承接了澳大利亚储备银行、保险、养老金委员会等11家管理机构的职责,同时上收了地方政府的相应职权。该国的证券行业和市场披露则由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负责,ASIC同时兼具中国工商行政系统的职能,负责澳大利亚200多万家大小企业的监管和法律、工商注册、股东变更、年检以及投资和收购。因此,APRA管理的金融机构也向ASIC汇报,但角度不同。
  作为一个英联邦国家,金融服务业同样是澳大利亚的支柱产业,但其分业监管的方式却与英国的统一监管模式迥异。
  “两种模式各有利弊,但我们的经验已经证明分业监管是最好的。”克里斯·皮尔斯说,金融市场是如此有深度和复杂,对于消费者和企业来讲,可能也觉得找相对专门的机构处理问题比找一个巨大的监管部门更有效。即使对于多元化经营的金融机构,看似去一个地方解决问题最简便,但我们的经验是不同事务找不同部门更有效,不同监管部门之间还可以保持竞争性。
  尽管如此,APRA的一位高级管理者表示,APRA与ASIC之间有正式的联络、联席会议,如果在监管中发现问题可相互通知。另外,由澳大利亚央行牵头,APRA、ASIC和澳大利亚财政部之间也设有更大范围的联席委员会。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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