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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市场风险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2009年07月01日 21:35
T中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出台,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区分投资者的不同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

  7月1日,证监会公布了《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相比其征求意见稿,此次正式文件没有太大变动。

  《暂行规定》要求,参与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应当熟悉创业板市场相关规定及规则,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特性,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并按照规定办理参与创业板市场相关手续。

  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时,证券公司应当区分投资者的不同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并在营业场所现场与投资者书面签订《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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