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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险资须严格控制保障房投资风险

2011年03月18日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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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本周发文要求太保加强投资计划后续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触发机制,确保投资计划收益和本金按时足额偿付”

  【财新网】(记者 田林)针对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下称太保)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单险资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保监会本周发文要求其加强投资计划后续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触发机制,确保投资计划收益和本金按时足额偿付”。

  此前,太保宣布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地产集团)合作,发起设立“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屋项目债权投资计划”。该债权投资计划为国内首单险资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实施。太保通过该债券投资计划募集资金40亿元,主要用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地产集团)在上海市徐汇区铁路南站地区、徐汇区华泾地块和普陀区上粮二库部分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责任编辑:付涛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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