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1月22日消息,记者2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22日在北京续签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币扩大至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港币,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1月20日签署的原货币互换协议自续签之日起失效。
双方认为,货币互换协议的续签将有利于维护内地、香港和区域金融稳定,便利内地、香港贸易和投资,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
据新华社11月22日消息,记者2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22日在北京续签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币扩大至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港币,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1月20日签署的原货币互换协议自续签之日起失效。
双方认为,货币互换协议的续签将有利于维护内地、香港和区域金融稳定,便利内地、香港贸易和投资,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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