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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批准10家RQFⅡ机构投资额度107亿元

2011年12月31日 09:38
基金系RQFⅡ机构与证券系RQFⅡ机构大致平均分配,相对控制私募产品规模

  据新华社12月30日消息,记者30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已批准10家由托管银行转报、已经完整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Ⅱ机构)投资额度107亿元人民币。

  据悉,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召开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评审会,对RQFⅡ机构境内证券投资额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评审。会议还讨论通过了RQFⅡ机构境内证券投资额度分配的基本原则,即基金系RQFⅡ机构与证券系RQFⅡ机构大致平均分配,相对控制私募产品规模。

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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