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证券业协会:新三板公司4月30日前披露年报

2012年01月05日 09:38
协会表示,2011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据新华社1月5日消息,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国证券业协会4日发布《关于做好股份报价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主办券商督促股份报价公司于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

  协会表示,股份报价公司拟披露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2011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版面编辑:李禹谖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