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5月14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就《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明确和解释。《通知》在要求保险机构的重大股权投资须报保监会审核的同时,还提出保险机构可以投资以簿记建档方式公开发行的已上市交易的无担保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商业银行发行的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等债券。
《通知》还表示,中国保监会将根据有关情况,适当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5月14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就《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明确和解释。《通知》在要求保险机构的重大股权投资须报保监会审核的同时,还提出保险机构可以投资以簿记建档方式公开发行的已上市交易的无担保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商业银行发行的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等债券。
《通知》还表示,中国保监会将根据有关情况,适当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
责任编辑:付涛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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