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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ETF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

2012年05月26日 11:25
流动性服务商提供流动性服务,应当使用专用证券账户和对应的交易单元,买卖报价的最大价差不超过1%,最小报价数量不低于10000份,连续竞价参与率不低于60%,集合竞价参与率不低于80%

  据新华社消息,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上交所25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指引》对证券公司开展流动性服务业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应承担的基本义务作了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认为,《指引》的发布为国内ETF市场引入了“做市商制度”。

  《指引》未对证券公司开展此项业务设置过高门槛,凡具备ETF代办券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在取得基金公司认可后,即可提出为一只或多只基金产品提供服务。根据《指引》,流动性服务商提供流动性服务,应当使用专用证券账户和对应的交易单元,买卖报价的最大价差不超过1%,最小报价数量不低于10000份,连续竞价参与率不低于60%,集合竞价参与率不低于80%。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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