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6月12日消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2日开庭审理基金经理李旭利涉嫌“老鼠仓”一案,检察机关指控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非法获利1071余万元,情节严重,应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宣判。
检察机关起诉称,2005年8月至2009年5月,李旭利担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投资总监,2007年8月开始兼任该公司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在此期间,李旭利参与交银施罗德所有基金的投资决策,并对蓝筹基金的资金进行股票投资拥有决定权。
据新华社6月12日消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2日开庭审理基金经理李旭利涉嫌“老鼠仓”一案,检察机关指控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非法获利1071余万元,情节严重,应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宣判。
检察机关起诉称,2005年8月至2009年5月,李旭利担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投资总监,2007年8月开始兼任该公司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在此期间,李旭利参与交银施罗德所有基金的投资决策,并对蓝筹基金的资金进行股票投资拥有决定权。
版面编辑:高旭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免费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