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正大集团回应财新报道 称购股平安乃合法资金

2012年12月23日 20:04
T中
在英文声明中,正大并未提及媒体报道,以及正大购买平安股权的“合法资金来源”问题

  【财新网】(记者 杨璐)12月23日傍晚,正大集团就财新《新世纪》关于正大收购平安股权案的报道发表中英文声明。

  在其中文版声明中,正大集团表示,个别媒体针对正大集团战略入股中国平安“作出了严重失实的报道”,并坚称其入股中国平安的资金是以“正大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东或其控制企业的合法资金购买”。

  该声明称,2012年12月5日,根据香港股票市场交易原则,同盈贸易有限公司、隆福集团有限公司、商发控股有限公司、易盛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与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四家买方公司为正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并且本项目以正大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的合法资金购买。

责任编辑:张继伟
版面编辑:路炳阳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