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财新通行证
金融

基金法三审:证监会领导离职三年内不得在被监管机构中担任职务

2012年12月25日 22:44
T中
基金法修改征求意见阶段,有意见一直反对证监会基金监管部门领导在离职后迅速担任被监管基金公司高管;为此,三审稿将《基金法》与《公务员法》做出衔接式规定

  【财新网】(记者 张冰 任重远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对最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下称《基金法》)进行第三次审议,贯穿整个《基金法》修改阶段,一直有声音反对证监会基金监管部门辞职后迅速担任被监管的基金公司的高管。因此,有建议指,应该在《基金法》中对此做出具体规定,比如证监会官员离职与担任基金公司高管要有一定的隔离期。

  《基金法》三审稿中,全国人大为此作出了修改。

  按照全国人大的考虑,《公务员法》第102条已经要求,“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原系领导成员的在三年内,不是领导成员的在两年内,不得从事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盈利性机构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盈利性活动”。

登录 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财新通会员
可畅读全文
订阅/会员升级
您正在阅读
基金法三审:证监会领导离职三年内不得在被监管机构中担任职务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恭喜 购买成功
有效期:-
您可在 个人中心 - 我的权限 - 单篇 找到购买的文章
您正在阅读
基金法三审:证监会领导离职三年内不得在被监管机构中担任职务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限时优惠,共可读 1 篇相关稿件

我已订阅,切换账号登录
您已经购买了 次单篇文章
订阅后阅读更优惠
日更新文章超50篇 每篇文章不到5分钱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曹文姣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李强与冯德莱恩通话:中欧应扩大相互开放 共同维护自由开放的贸易投资

2025年04月08日

特朗普关税政策冲击跨国车企 捷豹路虎、奥迪等暂停向美国经销商交付车辆

2025年04月08日

美国斡旋后俄乌激烈交火一刻未停 乌军称已进入俄又一边境州

2025年04月08日

专题|特朗普关税战巨震

2025年04月08日

特稿|“布什总统”号狂奔向中国背后:航运业抢运避关税

2025年04月08日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收藏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App 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