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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银行被暂停债券结算代理资格

2013年08月13日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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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下午,央行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网站挂出处罚通知,暂停包头市商业银行债券结算代理资格,为时两年

  【财新网】(记者 杨娜)8月13日下午,央行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网站挂出处罚通知,暂停包头市商业银行债券结算代理资格,为时两年。

  所谓债券结算代理,是指有资格的债券结算代理人接受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委托,在中央结算公司以参与者自己的名义开立债券一级托管账户,并代其办理债券托管和结算的行为。

  “暂停结算代理资格,意味着不能为丙类户做代理交易和代理结算。这次的处罚在结算代理业务条线是很严厉的措施。”某位知情人士称。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邱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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