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企业债预审下放至省级发改委

2013年08月28日 20:34
T中
在提高企业债发行效率的同时,有利于释放更加市场化的信号;但也有机构表示,本次预审权下放,影响或甚微

  【财新网】(记者 杨娜)8月28日,财新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于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下放权限,强化责任,将目前由国家发改委进行的企业债预审工作,委托省级发改部门负责,国家发改委今后将做好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资格管理工作。

   同时,《通知》对进一步规范企业债发行行为及贯彻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机构分析,上述举措在提高企业债发行效率的同时,有利于释放更加市场化的信号,强化市场的风险自担意识,有助于企业债发行工作的健康开展,但也有机构表示,本次预审权下放,影响或收效甚微。

责任编辑:李涛
版面编辑:刘亚男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