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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补救措施为内幕交易(更新)

2013年08月30日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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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共计5.2亿元;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采取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以及期货市场处罚

  【财新网】(记者 杨璐 杨娜 周群)证监会在8月30日下午召开的通气会上宣布,8月16日光大证券事件中采取的补救措施为内幕交易,光大证券董秘在中午的回应为误导公众。

  证监会将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421万元,处以五倍罚款,罚款金额总计约5.2亿元;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以及期货市场;对梅键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邱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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