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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理财与信托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

2014年01月06日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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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揭示理财、信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四种业务风险,强调理财、信托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1月6日,银监会召开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要求防范理财、信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四种业务风险。其中,理财与信托将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银监会表示,要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银监会表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经营管理规则,落实监管责任;对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明确界定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比例上限,防止违规放大杠杆倍数,建立风险“防火墙”。

  此外,银监会表示,要紧盯流动性风险,提高资金来源稳定性,加强同业、理财和投资业务管理,合理控制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程度。

  银监会的这一表态与国务院近期一份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的文件内容基本一致。

责任编辑:凌华薇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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