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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回应称对证监会处罚无异议

2014年02月14日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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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称杨剑波个人言论不代表公司意图,公司此前对816事件已有公开信息披露,目前没有更多需要披露的信息

  【财新网】(记者 杨璐)“对于杨剑波先生的言论,因其已从公司离职,属个人言论不代表公司意图”。2月14日,光大证券(601788.SH)对“乌龙指”当事人杨剑波状告证监会一事,在对财新记者给出的回应中表示。

  光大证券还称,对于证监会对光大证券所作的行政处罚,公司无异议;对于816事件,公司目前没有更多需要披露的信息。

  2014年2月8日,主要当事人之一、案发时任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不服判罚,将中国证监会告上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但法院是否会受理,目前还没有结果。

责任编辑:凌华薇
版面编辑:石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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