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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光大证券进行处罚

2014年02月21日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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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尚未收到法院的立案应诉通知书,将依照司法程序,向法院提供涉及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反映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记者 杨璐)针对近日光大“乌龙指”案当事人状告证监会一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日(2月21日)回应称,证监会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将依照司法程序,向法院提供涉及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反映立场和观点。”

  “目前,证监会尚未收到法院的立案应诉通知书,证监会尊重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尊重法院对证监会行政处罚工作依法监督。”上述人士说。

  2月18日下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光大“乌龙指”案主要当事人杨剑波起诉中国证监会一案,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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