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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星:金融投资不应有隐性担保

2014年05月10日 11:24
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应该建立在法律法制的基础上,应该建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金融投资不应有隐性担保,刚性兑付,应该最大限度的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以及它对金融安全稳定的损害
news 原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王兆星

  【财新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王兆星5月10日在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对存款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应该建立在法律法制的基础上,应该建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金融投资不应有隐性担保,刚性兑付,应该最大限度的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以及它对金融安全稳定的损害。

  以下为发言实录:

  王兆星:大家好,非常荣幸被邀请参加今天的全球金融论坛,同时也非常荣幸在这里再次见到我们的一些老前辈、老领导、老朋友。同时,也在这里能够果识更多的新朋友,新同学。

责任编辑:曹文姣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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