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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省级AMC正式获批 安徽民资入股

2014年07月29日 14:41
T中
安徽省AMC由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携省内外民企发起,五家地方AMC购入的不良资产只能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处置,不得对外转让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 曹文姣)地方AMC扩容有了新进展。近期,银监会正式批复江苏、浙江、安徽、广东、上海五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成立,这些地方AMC参与当地省(市)范围内的不良资产处置。

  某地方银监局人士向财新记者指出,这五家AMC分别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五家省级AMC正式落地,意味着当地的金融企业可以按照《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这五家AMC批量转让不良资产。据此前财新报道,相较于四大AMC而言,地方AMC购入的不良资产只能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处置,不得对外转让。(见财新《新世纪》2014年第1期“地方AMC扩容”)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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