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广东省高院日前对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的缓刑判决。深圳市检察院曾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广东省高院未予采纳。
现年32岁的马乐去年案发时,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任上,已工作两年有余。
今年3月24日,深圳市中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
尔后,深圳市检察院以“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为由,对此判决提出抗诉。大约半年后的9月22日,广东省高院开庭二审马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