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终审裁定获缓刑

2014年10月30日 09:16
T中
一审判决中,马乐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处罚金1884万元,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也被追缴。深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财新网】(记者 林金冰)广东省高院日前对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老鼠仓”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的缓刑判决。深圳市检察院曾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广东省高院未予采纳。

  现年32岁的马乐去年案发时,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任上,已工作两年有余。

  今年3月24日,深圳市中院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88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予以追缴。

  尔后,深圳市检察院以“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为由,对此判决提出抗诉。大约半年后的9月22日,广东省高院开庭二审马乐案。

责任编辑:贺信
版面编辑:邵超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