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深交所协议转让定价新规惹争议

2016年03月10日 08:48
T中
新规要求协议转让价格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意味着协议转让的下限价格不能低于上一日收盘价的90%,目的是防止利益输送,但严重挫伤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积极性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深交所于3月7日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下称《指引》)引来市场人士争议。争议主要集中于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下限,深交所要求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按照相关规定,大宗交易的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其当日涨跌幅(10%)价格范围内确定,也就意味着协议转让的下限价格不能低于上一日收盘价的90%。

  协议转让是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权转让行为,广泛应用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当中。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刘潇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最新财新周刊|无纺布袋的“环保错觉”

铜价时隔两年站上1万美元关口 是否脱离基本面?

专栏|印度经济被高估了吗?(附视频)

宝马计划对沈阳生产基地增加200亿元投资

岚图发布出海战略 力争2030年海外累计销量突破50万辆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