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不良资产处置的核销难、执行难一直是银行业的“心病”。近期,最高人民法院送来了一剂药,将推动银行优先债权处置执行问题。
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并于4月14日正式实施。
《批复》一共有四条规定,其中第一条最为关键。该规定指出,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这两个法院,在查封财产处分权发生冲突时,如果优先债权被查封超过两个月且还没有处置,可以移送至优先债权执行法院进行处置。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不良资产处置的核销难、执行难一直是银行业的“心病”。近期,最高人民法院送来了一剂药,将推动银行优先债权处置执行问题。
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查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并于4月14日正式实施。
《批复》一共有四条规定,其中第一条最为关键。该规定指出,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这两个法院,在查封财产处分权发生冲突时,如果优先债权被查封超过两个月且还没有处置,可以移送至优先债权执行法院进行处置。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