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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银监会:可续贷支持去产能的钢铁煤炭企业

2016年08月06日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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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主动去产能、流动资金有困难的钢铁煤炭企业,银监会表示可以支持银行业对其进行续贷、免息甚至消债等措施;但有保有压,对恶意逃废债者,可停贷、停结算等。但因缺乏定量条件,有关政策执行难度颇大

  【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去产能、调结构,需与稳定经济预期相挂钩。银监会进一步细化对重点行业有保有压的政策,探索在去产能过程中,平稳有序处置金融债权债务关系。

  财新记者从多位银行人士处获悉,近期,银监会就《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处置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向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及股份制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征求意见。

  《意见》中最为市场关注的一点,在于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地方AMC,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参见财新网报道 市场化债转股将从煤炭钢铁始) 据财新记者了解,《意见》还提到,可以对去产能的钢铁煤炭企业实施续贷支持。对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去产能、流动资金有困难的钢铁煤炭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参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通知》),给予续贷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凌华薇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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