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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刚性兑付三方有责

2016年09月09日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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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消费者,监管者要加强行为监管,金融消费者需要受到良好教育

  【财新网】(记者 韩祎)在市场出清阶段,金融产品是否刚性兑付易引发矛盾,监管者也试图找到更好的办法,避免刚性兑付对市场造成的扭曲。

  9月7日,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孙天琦在中欧工商学院和财新传媒联合举办的“2016中国金融创新论坛”上表示,可以从交易端双方和监管者三个角度来避免刚性兑付。

  首先,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需要加强行为风险管理。孙天琦解释道,零售业务的行为风险是金融机构零售业务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不良后果的风险。比如,销售机构隐瞒产品信息、销售误导/欺诈、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歧视消费者以及不当债务催收等。

责任编辑:蒋飞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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