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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2016年11月14日 17:24
《预案》明确,按照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程度等情况,合理划分Ⅰ-Ⅳ级风险事件级别,相应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并加强风险事件应对保障措施,及时做好应急处置记录及总结
news 原图 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做出总体部署和系统性安排。出台《预案》是落实预算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关键政策储备,对于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依法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预期、充分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预案》指出,依法界定政策适用范围,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和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以及清理甄别认定的存量或有债务。《预案》要求地方政府建立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版面编辑:财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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