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据新华网1月23日消息,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发布微博微博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操纵证券市场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同时并处罚金。详情如下:
T中
徐翔等人操纵证券案一审宣判 徐翔获刑5年6个月
2017年01月23日 20:43
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同时并处罚金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相关阅读
- 2016年12月05日
- 2016年08月19日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免费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财新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