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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贷政策收紧:“认房认贷又认离”

2017年03月24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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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要求银行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北京楼市调控新政进一步升级,房贷发放要求“认房认贷又认离”。3月24日,央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贷款人资格和商业银行发放房贷提出进一步的细则。

  为从严防控信贷风险,《通知》要求,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指出,据有关方面反映,近期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因此,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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