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楠茜 记者 单玉晓)京天利(300399.SZ)虚假陈述索赔案再添新例。8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股民陈涛诉京天利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陈涛诉请法院判令京天利赔偿其损失14万元,并要求时任京天利董事长钱永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北京一中院采取“3+4”大合议庭模式庭审理这起案件,院长吴在存担任审判长,另有两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
京天利全名为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15年主推“互联网+”概念,被资本市场疯炒。2014年10月9日京天利刚上市时,股票发行价格仅为11.19元/股,至2015年5月13日达到最高点为314.06元/股,如今股价已跌去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