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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不得撮合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整肃现金贷之三

2017年12月01日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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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统计,目前有68家P2P网贷平台有现金贷业务;P2P不得撮合利率在36%以上的借贷业务,“斩头息”被否;客户的信息采集等核心工作不得外包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现金贷监管“靴子”落地。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网络小贷公司、小贷公司等众多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机构中,监管再次强调并细化了P2P平台的借贷撮合业务应如何合规。

  12月1日,央行牵头调研、与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了现金贷业务持牌经营、设定利率上限、防止债务陷阱等六大原则(详见财新网“监管风暴正式来临 现金贷被暂停并限期整改|整肃现金贷之一”)。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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