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IPO三类股东将有限突破 从禁止到允许微小比例还有多久

2017年12月07日 15:30
T中
三类股东成为IPO“绊脚石”已近十年,但三板大量含这类股东的公司需要IPO,怎么办?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当前IPO的高否决率对于今年以来一直踊跃转板的新三板企业当头一棒,因为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参与做市交易,普遍存在一个合规硬伤,就是“三类股东”的问题。这三类股东指的是: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这类股东本质上是依靠合同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一直是 IPO审核中不欢迎的股东形式。

  2007年交通银行(601328.SH)A股IPO前曾遭遇信托资金持股问题,当时,监管层将之作为遗留问题而放行。但到同年太平洋保险(601601SH、02601HK)IPO之前,信托持股就被证监会勒令清理。此后证监会明确表示,公司上市前存在信托计划持股的,必须清理,否则不予放行。此后契约型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做公司股东也被列为同类处理。

责任编辑:凌华薇
版面编辑:刘明晖

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特稿|为何换表后费用大涨?智能燃气表背后的“秘密”

范一飞案一审开庭 受贿3.86亿元

上海两大国资投资平台合并重组 总资产超1300亿元

台积电一季度业绩超预期 预计2024年AI服务器芯片营收至少翻倍

经济学家胡必亮逝世,终年62岁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