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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参与债券交易人员年薪超100万部分需递延

2018年01月05日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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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债券交易的人员薪酬与激励合计超过100万元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等分原则递延发放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为了配合“一行三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下称302号文),证监会在1月2日也发布了其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302号文主要从规范债券代持行为、对各类金融机构和非法人产品设定债券正逆回购的余额限制,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去杠杆。《通知》主要是从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体系、风险监控等方面对监管机构进行细化监管。

  其中对于薪酬体系的管控最为市场关注。《通知》明确要求,参与债券交易的人员薪酬与激励合计超过100万元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等分原则递延发放,且递延周期不少于2年。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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