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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列出激进险企十大“罪状” 要求行业深刻反思

2018年01月31日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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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险企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之上;实际控制人挪用占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虚增资本;保险公司异化为融资平台

  【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从之前对激进险企风险未给予足够重视到目前正视个别险企问题,保监会态度已发生明确改变。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近日的发言中首次具体列明了个别激进险企存在的十大问题,并要求全行业要进行深刻反思,避免重蹈覆辙。

  陈文辉是在1月29日在厦门召开的保险资金运用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会议上做出上述表述的。陈文辉明确,个别激进险企存在问题包括十个方面。

  一是股权结构复杂及公司治理失效,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之上;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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