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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黄晓明未被列为高勇操纵案违法当事人

2018年08月17日 18:02
T中
常德鹏称,证监会调查证券期货案件时,会对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包括询问在内的必要调查措施;高勇案涉及的14个个人证券账户是否会被自律监管,要等有进展再发布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 见习记者 全月)影视明星黄晓明近日卷入一场股票市场操纵案,一度成为舆论的焦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8月17日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高勇操纵股票案已经对外发布,黄晓明未被列为本案违法行为当事人。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监会调查证券期货案件时,会对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包括询问在内的必要调查措施,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常德鹏称,证监会在执法过程中将继续秉持从严原则,如发现他人涉嫌参与实施本案的操作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严惩。

  8月15日凌晨,黄晓明在其个人微博发布声明称,从未参与任何股股票操纵。“本人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理财,本人股票账户开立后由母亲代为管理,我母亲将账户委托给路某代为理财,经由路某介绍转委托给高勇管理,高勇账户组所从事涉案交易,由高勇决策。我与我母亲没有参与操控股票。”黄晓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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