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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集团5.24亿租赁已抵押房产 上交所年内第三次发函质疑

2018年09月05日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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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房产已经被用于抵押担保,这对上市公司的租赁权益保障构成潜在风险。上交所多次关注亚泰集团对外收购等交易的合理性

  【财新网】(记者 朱亮韬)此前曾多次因对外收购问题被监管关注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81.SH,下称亚泰集团),近日又因一桩5.24亿元的租赁交易引来上交所问询函质疑。

  2018年8月31日,亚泰集团董事会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亚泰富苑租赁长春晨宇购物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晨宇购物)拥有的位于长春市的晨宇5号楼B2F-6F(总面积约10万平米),用于经营大型购物中心。根据上市公司此前公告,租赁期限为17年零9个月(包括免租期15个月),租赁费用总计为5.24亿元,租金按季度分66期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亚泰集团此次租赁的晨宇5号楼,此前已被晨宇购物抵押给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用于为晨宇购物和长春晨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晨宇建筑)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限至2021年2月。

责任编辑:蒋飞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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