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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摸底科创板拟报企业 讨论IPO 51条是否沿用

2019年03月14日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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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人士认为,51条应公开公布,而非采用窗口指导等方式,监管需要尊重法律法规,市场才会相应真正尊重法律法规

  【财新网】(记者 张榆)财新记者从多家投行和企业获悉,交易所近期在摸底科创板拟申报企业时,也在同时考察在主板创业板使用的《首发审核非财务知识问答》(下称51条)是否也可以在科创板适用。

  “51条类似于申请的时候对材料逐条对照,有一条不合格都申请不了。”一位投行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虽然并非正式文件,但投行申报企业时都以此为重要的实操性文件进行比照。

  所谓“51条”是2018年证监会发行部向券商下发的一份窗口指导性文件,主要总结过去审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监管问询问题,也对一些相对模糊的操作给出了标尺,涵盖财务和法律两大维度指标,对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三类股东、资金占用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因共计51条,因此业内也称其为IPO 51条规定。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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