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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审核明确要点 三类股东、对赌、红筹路径渐明

2019年03月25日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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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属于“三类股东”;红筹企业需要充分披露协议控制架构的具体安排;对赌四类情况可以不进行清理

  【财新网】(记者 张榆)3月24日晚,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二次问答(下称上市审核问答),其中明确了“三类股东”、对赌、红筹企业等市场关注的登陆科创板企业核查重点。

  2016年以来,随着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IPO数量逐步增多,部分企业出现了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三类股东”。这“三类股东”问题一直被新三板企业视为IPO拦路虎,通常在上会前企业主动进行清理。

  监管认为“三类股东”容易产生股权不清晰,出资人的资金及来源很难穿透核查,可能存在股份代持、关联方持股、规避限售等情况。此外,“三类股东”都是有兑现期和份额或者收益权转让的情况,这会影响到公司的股权结构稳定。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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