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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中基协拟调整ABS负面清单 细化现行规则

2019年09月25日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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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对五年间多份ABS业务指导文件中的具体内容作出细化,将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为重要现金流提供方的基础资产纳入

  【财新网】(记者 全月)时隔近五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就《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修订版)》(下称“负面清单”)再次征求意见。负面清单明确罗列了不适宜采用资产证券化业务形式,以及不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要求的基础资产。

  最近一次对负面清单征求意见,要追溯到2014年12月15日。彼时,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以及以地方融资平台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均被列入ABS负面清单。负面清单的出炉为机构开展ABS业务大致划清了边界。

  五年间,证监会与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了多条《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和基础设施类、融资租赁债券类、企业应收账款类、PPP项目类等业务的ABS指南。一位中小券商固收部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相较于2015版正式发布的负面清单中“粗线条”的规定,监管还时常通过各种公开、非公开的渠道进行细化的窗口意见指导,来约束机构行为。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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