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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数月 创业板借壳规则出台

2019年10月18日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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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重组上市的认定标准,取消净利润指标,买壳后36个月后装入大股东任何资产都不算作借壳,允许创业板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重组上市,借壳可以配套融资

  【财新网】(记者 全月)征求意见稿发布四个月后,颇受关注的创业板借壳政策落地。10月18日,证监会上市公司部主任蔡建春出席新闻发布会,宣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 《重组办法》)正式出台。

  此次正式发布的《重组办法》,较征求意见版的内容并未有太大实质变化,主要涉及五大方面。

  一是简化重组上市的认定标准,取消净利润指标。这就意味着,亏损的上市公司置入大股东盈利性资产不一定构成借壳。

  多方意见反映,以净利润指标衡量,一方面,亏损公司注入任何盈利资产均可能构成重组上市,不利于推动以市场化方式挽救公司、维护投资者权益。另一方面,微利公司注入规模相对不大、盈利能力较强的资产,也极易触及净利润指标,不利于公司提高质量。基于以上的新形势,证监会取消了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详见财新网“上市重组四大松绑 投机炒壳会重现吗?” )。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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