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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取消净资产限制 新《证券法》对债市影响几何?

2020年03月02日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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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实行注册制,体现了债券发行市场化的原则;删除对发行主体净资产的限制,意味着公开发行的债券将扩容;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如何根据新《证券法》调整相关规则,值得关注

  【财新网】(记者 彭骎骎)新《证券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备受关注的是公司债、企业债发行全面实行注册制。但业内人士认为,影响更大的在于取消公开市场发债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40%的要求。然而,新《证券法》仍未纳入占债券市场90%以上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意味着债券市场统一监管未来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

  3月1日,主管企业债的国家发改委率先发布通知,称企业债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国家发改委指定中债登为受理机构,中债登和交易商协会为审核机构。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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