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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监管函 要求方正证券说明是否构成大股东占款

2020年03月13日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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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要求方正证券全面核查关联交易、完善内控机制、尽快披露;信托计划的原融资方武汉弘盛称,2019年7月已结清信托计划本息,与风险事件无关

  【财新网】(记者 梁虹)备受市场关注的方正证券购买“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信托计划)的资金被中信信托挪用一事,仍在持续发酵,目前已引起自律监管机构的注意。

  3月12日晚间,方正证券(601901.SH)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下称监管函)。上交所要求方正证券尽快核实该业务开展的决策程序和内核流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方正证券此前公告显示,2019年11月其出资2.3亿元认购前述信托计划,但方正证券近期才发现资金并未被用于武汉归元寺项目,而是被中信信托挪用给了方正证券第一大股东方正集团。公告引述方正集团3月10日向方正证券提供的资料显示,2019年11月6日,方正集团将当日收到的中信信托2.3亿元贷款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详见财新网报道“买信托的2.3亿元被挪用给方正集团偿债 方正证券不知情?”)。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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