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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规范债券票面利率下调 两种情况需持有人同意

2020年06月09日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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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列举了票面利率下调的四种情况;债券募集说明书若包含向上调整含义,或存在歧义和前后矛盾时,发行人需取得全体持有人同意后方可下调票面利率

  【财新网】(记者 梁虹)随着市场利率波动,部分债券在票面利率调整中出现分歧或争议,对此沪深交易所同步出手,对相关情况予以规范。

  6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业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亦对相关业务指南中票面利率调整章节作出更新,针对发行人下调票面利率事项,明确相应的处理流程。

  沪深交易所均要求,在调整票面利率时,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应认真核查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操作。根据具体条款的不同,两所列举了四种情况。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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