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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 六家银行分支行被罚逾4000万元

2020年10月21日 19:50
T中
这次处罚贯彻了金融委办公室11条改革举措中“明确对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按次处罚和违法所得认定标准”的要求

  【财新网】(记者 胡越)在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的同一天,多家银行吃到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罚单。

  10月21日,六家银行分行涉及个人信息的处罚被公示,作出行处罚的决定日期为10月19日或20日。经财新记者查询,这六家银行包括建行建德支行娄底分行、德阳分行、东营分行中国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农行吉林市江北支行,处罚金额合计达4188万元。

  其中,农行吉林市江北支行的处罚理由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泄露客户信息,受警告及1223万元罚款处罚,相关责任人罚款从1.75万元到3万元不等。其余分行或支行的处罚理由均为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取得保护的权利,其中建行德阳分行的处罚金额最高,为1406万元,也是此轮处罚公示中的最高处罚金额。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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