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始终将是否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是否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是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三个有利于’原则,作为衡量金融创新合理性的基本标准,坚决打击偏离实体经济需求、危害金融稳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伪创新’‘乱创新’行为。”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称。
11月28日,曹宇在“2020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年会暨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发表上述观点。他表示,在新发展格局下,金融监管者肩负着新的使命任务,要形成监管与市场的良性互动和正向激励,要处理好加强监管与支持创新的关系。
近期,有关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讨论备受关注,监管部门已经多次对此发声。11月14日,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肖远企在“第11届财新峰会:重建全球信任”上明确了四类值得鼓励的创新:一是要鼓励能提高市场效率的创新,二是要鼓励能守住风险底线的创新,三是要鼓励能够增进社会福利的金融创新,四是鼓励能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创新(参见财新网《肖远企:鼓励能守住风险底线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