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金融

证券之星外包“荐股软件”销售 被证监会罚没7241万元

2020年12月21日 21:04
T中
证券之星将“荐股软件”销售业务委托给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陈某健代理,营销过程中存在夸大、不实、误导性宣传,暗示保证收益等行为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证券之星是业内小有名气证券投顾机构,具有销售、开发“荐股软件”资格,持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牌照。由于其将“荐股软件”销售外包给一名自然人陈某健,被证监会没一罚二,共计7241万元。

  证券之星公司名称为上海聿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证券之星”),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其开发、销售的Alpha系列、锦囊系列等软件及以此为基础或辅助的产品,能够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和买卖时机建议,为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属于《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规定的“荐股软件”。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刘潇

相关阅读

证券之星:标准化交易

1999年08月05日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