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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首例“老鼠仓”昨日宣判

2012年10月24日 10:12
T中
涉案人员西南证券原副总裁季敏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人民币60万元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券商行业首例“老鼠仓”案件10月23日宣判,涉案人员西南证券副总裁、证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季敏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人民币60万元。

  10月23日,该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季敏波在担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期间,违反规定,利用掌握的未公开信息,从事或明示他人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5460万余元,非法获利53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季敏波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已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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