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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获允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2013年06月21日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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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新《基金法》扩宽了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范围,《试点办法》将支持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财新网】(记者 杨璐)6月21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与保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旨在扩宽基金公司股东范围,推动基金行业进一步发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新《基金法》扩宽了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范围,不再限定为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为支持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促进基金行业的竞争与发展,证监会联合保监会共同发布该《试点办法》。

  《试点办法》主要规定了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程序、风险控制要求、监管合作与沟通机制等。《试点办法》有五章21条,分为总则、申请程序、风险控制、监督管理和附则。

责任编辑:付涛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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