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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警示企业债风险 拟提高审核要求

2014年08月06日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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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提高加快审核类和从严审核类债券的资产负债率要求;拟将同一发债企业两次申请发债的时间间隔,由之前的6个月调整为一年;目前新的审核要求还在讨论、征求意见中

  【财新网】(记者 霍侃)财新记者从多个渠道确认,本周国家发改委召开了关于企业债风险的座谈会,提示风险,并讨论对发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两次发债时间间隔、土地资产有效性等审核条件提出更高的要求。

  知情人士称,目前新的审核要求还在讨论、征求意见中,尚没有按照新的要求审核,未来是否会出台文件,尚不确定。

  座谈会讨论提高加快审核类和从严审核类债券的资产负债率要求。其中,加快审核类包括两种,一是资产负债率低于20%、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的无担保债券;二是地方政府的首只城投债、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于30%的债券。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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