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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释疑融资类收益互换:不准新增 消化存量

2015年11月29日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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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业务实际演变配资炒股工具;市场存量785亿元,无集中清理要求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监管窗口指导叫停融资类收益互换后,本周五A股重挫。11月29日证券业协会专门接受采访释疑:融资类收益互换不得新增,存量业务可按合同继续履行,但不得延期。这一表态较之前的窗口指导稍显温和。

  证券业协会场外市场专业委员会就叫停融资类收益互换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收益互换等衍生品业务本身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可以满足机构投资者等客户风险管理需求。但目前证券公司开展的融资类互换业务实际演变为杠杆融资买卖股票的行为,并且存在一定的违法违规隐患和潜在系统性风险。

  证券业协会表示,为防范市场风险,促进收益互换业务回归本原,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对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进行清理规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停止新增此类业务;二是存量业务可按合同继续履行,但不得延期;三是对于客户的融资需求,可以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在场内规范进行;四是其他满足客户风险管理等合理需求的场外衍生品业务仍可正常、规范开展。

责任编辑:蒋飞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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