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银监会出手加强对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
3月18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6]58号,下称58号文),要求信托公司按“穿透”原则识别信托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和底层资产;对于结构化股票投资产品,优先:劣后比例最高不超过2:1;对于非标资金池信托,要加大排查清理力度,严禁新设非标资金池;不得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理财机构向不特定客户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信托产品推介。
【财新网】(记者 杨巧伶)银监会出手加强对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
3月18日,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6]58号,下称58号文),要求信托公司按“穿透”原则识别信托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和底层资产;对于结构化股票投资产品,优先:劣后比例最高不超过2:1;对于非标资金池信托,要加大排查清理力度,严禁新设非标资金池;不得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理财机构向不特定客户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信托产品推介。
责任编辑:李箐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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