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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说明书财务造假 主动撤回依然被罚60万元

2016年09月02日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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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隆特产向证监会申报的四份招股说明书均存在虚假记载,在证监会专项财务核查发现后,主动撤回IPO申请,证监会对振隆特产罚款60万元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9月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6宗违法违规案件,其中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辽宁振隆特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振隆特产)于2013年至2015年向证监会申报的四份招股说明书均存在虚假记载。在证监会对振隆特产进行专项财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后,2015年6月10日振隆特产主动撤回IPO申请。

  振隆特产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振隆特产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跃(时任振隆特产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黄跃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王彩霞(时任振隆特产董事)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同时对王彩霞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舒广智(时任振隆特产副总经理)等其他1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责任编辑:陈慧颖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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